答:您可以撥打法律協會的免付費諮詢專線:0809-008-996,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早上九點三十分至下午六點,或向各金融機構前置協商服務專線諮詢。
答: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所規定的作業流程,第一階段就是前置協商。前置協商是債務人提出協商申請後,全部的債權金融機構依債務人的償還能力與債務人共同擬定一個可行的償債方案,以解決債務問題。
答:您在金融機構有消費借貸、自用住宅借款、信用卡或現金卡等債務,就可以申請前置協商。
答: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規定,申請前置協商者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一、未曾參與前置協商,或曾參與銀行公會協商機制協商未成立,5年內未從事營業活動,或從事小規模營業活動營業額平均每月NT$20萬元以下之自然人。二、有積欠金融機構債務者。三、對金融機構之債務按期還款有困難者。
答:不可以,您應與往來的債權金融機構個別洽商。前置協商只處理按期清償債務有困難的債務人,而且自前置協商申請開始後,全體金融機構得停止申請人動用既有信用卡、現金卡及信用貸款之未動用額度之權利、停止核准新授信額度或強制停用申請人所有金融機構信用卡及現金卡之權利,且聯合徵信中心會有不良信用紀錄。
答:是的,前置協商為聲請更生或清算前之程序。
答:不可以,您並不符合申請前置協商之資格,建議您繼續依約繳款。已毀諾的債務人請與往來債權銀行儘速個別協商,依債務人目前每月可還款金額,擬定還款方案。
答:前置協商提供債務人與所有債權金融機構一次解決債務的機制,依債務人的實際還款能力訂定清償方案,避免進入更生或清算的司法程序,影響個人信用紀錄及社會名譽。
答:不需要。僅需備妥所需文件,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申請即可。
答:請直接向聯合徵中心申請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該清冊即有列示最大債權金融機構之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