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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程序的「眉眉角角」

清算程序是什麼?

簡單來說,清算程序是將債務人的所有財產拿出來償還債務,過程由法院或管理人進行分配。

必須注意的是,清算程序並是「當然免責」喔!


聲請債務清算的優點

1. 當清算程序開始,可以停止利息與違約金的計算。

2. 清算完畢之後,法院裁定免責,不用繼續償還剩餘債務。

   

聲請債務清算的缺點

1. 信用註記 (即信用瑕疵),聯徵中心將暫時揭露信用不良紀錄,讓人無法申辦貸款、信用卡,清算的註記時間為裁定開始清算起10年

2. 清算完畢後,若法院裁定不免責,債務人依舊要清償剩餘債務(全部或部分)。
 

清算資格或條件限制

如欲向法院聲請債務清算,需要符合以下資格:

1. 有不能清償債務或不能清償債務之虞的情事。

2. 必須先申請過前置協商或前置調解,但不成立或已毀諾(其事由不可歸責於己)。

3. 5年內沒有從事營業活動、或從事小規模營業活動其營業額平均每月20萬元以下。

4. 負債大於資產


清算流程的「眉眉角角」
 

一、前置協商或調解不成立,才可以聲請清算。
     
二、若協商已成立,需毀諾(透過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

三、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 

  • 連續三個月收入下降(Ex.生病、重傷、COVID-19影響)

  • 必要支出增加(Ex.家中寶寶出生、子女就學、父母需要扶養)

四、清算程序開始後,強制執行事件均會停止,但排除有擔保債權優先債權

五、清算財團與變價分配

  • 清算財團:債務人的一切財產。

  • 清算財團之外:專屬於債務人本身的權利(Ex.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禁止扣押的財產(Ex.生活必需之物)並不算在內。

 

本文於2020年6月22日11:25分更新


小提醒

清算程序通常較為複雜,且在程序進行中有許多法律專業事項需要處理,當債務人沒有足夠的專業認知,容易感到不解與困擾,若有專業人士從旁協助,則不易出錯,能更迅速、準確地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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