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學堂
更生、清算一定免責嗎?
免責分為兩種,一為「當然免責」: 程序結束剩餘債務全數消滅,二為「裁定免責」 : 法官裁定免責,而更生程序是為「當然免責」;清算程序就為「裁定免責」。
萬一法官裁定不免責怎麼辦?
債務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法院將為不免責裁定(債權人若同意則不在此限):
一、債務人收入扣除生活必要費用之後仍有餘額,而債權人分配到的金額又低於其餘額者。
二、7年內曾受破產法或消債條例免責。
三、故意隱匿、毀損財產,或其他不利處分致債權人受有損害。
四、捏造債務、或承認不真實的債務。
五、2年內消費奢侈商品或服務、高額賭博或其他投機行為。
六、1年內隱瞞清算原因,與他人交易致生損害。
七、故意於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為不實記載,致債權人受有損害,或重大延滯程序。
法協建議
更生程序結束後是為當然免責,清算程序則為裁定免責,但是並不代表更生程序一定比清算程序好,協會會協助您找到最適合您的方案,一同面對困難,解決困難,重建美好的生活。
本文更新於2020/8/17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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